宏达新材(002211)日前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宏达新材与被上诉人张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裁定,对于一审原告张某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法院予以准许。

宏达新材于2023年10月26日曾披露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上海金融法院对原告张某和被告宏达新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向原告张某支付投资差额损失22932元、佣金损失6.88元、印花税损失22.93元,共计22961.81元。

公告还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合计28名投资者分别向上海市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上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218.6万元,以上案件尚未正式开庭。

宏达新材被投资者索赔源于2023年4月10日,宏达新材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宏达新材未按照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20

损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有宏达新材投资者在互动易平台上提问,称公司的液态胶产品8160系列可以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封装,上半年回复正在积极推广阶段,问及公司目前应用推广有何进展。公司对此表示,目前灌封胶产品销量尚未形成规模。

股价表现方面,4月16日,宏达新材股价收于2.83元/股,下跌9.87%,这已经是公司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停。


宏达新材股价连续两天跌停 已有数十名投资者向公司诉讼索赔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