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进展】

  惠而浦(维权)(600983)虚假陈述案已有终审胜诉判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惠而浦(600983)一审上诉,维持原判,投资者胜诉,法院酌定支持赔偿投资者损失比例为30%。安徽高院不予支持惠而浦(600983)关于投资者的损失完全由系统性风险以及非系统性风险造成和不应支持投资者佣金损失的上诉理由。

  【索赔起因】

  【索赔条件】

在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6日期间买入惠而浦(600983),且在2017年7月27日(含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可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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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索赔之惠而浦(600983)虚假陈述案终审已判决,诉讼仍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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