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股票索赔平台讯,2023年8月23日,中国证监会对奇信3(奇信股份400176)2015年12月11日(含)至2022年3月31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且在2022年3月31日闭市后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索赔挽损。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1、2015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奇信股份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对内部承包项目少计成本、体外支付少计费用等方式:
2012年虚增收入总额25,591.4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404.80万元;2013年虚增收入总额13,413.8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121.56万元;2014年虚增收入总额12,540.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002.70万元;2015年上半年虚增收入总额17,628.2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8,058.59万元。
2、上市后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奇信股份通过签订虚假或放大金额的工程合同、对内部承包项目少计成本、体外支付少计费用等方式:
《2015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总额43,74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089.22万元;《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总额28,725.7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2,518.2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3.47%;《2017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总额2,234.2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9,690.38万元;《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总额4,332.1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7,928.10万元;《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总额441.5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1,226.78万元。
二、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重大虚假内容。同日,奇信股份完成“20奇信01”的发行,募集资金2亿元。
行政处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爆雷时间:2022年4月1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3年4月20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9号)。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在东方财富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