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毅达”,股票代码:600610/900906)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维权案,赔偿款已执行到位。
至今,中毅达因虚假陈述行为共收到两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监管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两份决定书分别对应不同的虚假陈述行为。
①2018年4月,中毅达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8]26号至沪[2018]41号),该行政处罚上海监管局主要是争对中毅达财务造假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依据上述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资者可根据投资情况诉诸法院对上市公司进行索赔。其中依据第一份处罚决定书的维权诉讼时效已过,但依据第二份处罚决定书的维权诉讼我们仍在征集中。
适格投资者仍可加入索赔:
第一阶段:2016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19日期间有买入中毅达(600610/900906)股票,并且在2017年6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开始参与索赔。
第二阶段:2017年9月30日至2018年2月6日期间有买入中毅达(600610/900906)股票,并且在2018年2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开始参与索赔。
所需材料:需要证券公司盖章的对
我们联系,我们将告知您如何准备材料,您按要求准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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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诉中毅达证券纠纷赔偿款执行到位 律师维权诉讼仍在征集中财经2021-05-13 2036财经2021-05-13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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