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新潮能源公开信息显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张宇、韩笑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2022年11月18日,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民警前往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能源),送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韩笑的拘传法律文书,由新潮能源工作人员签收,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宇知悉上述情况。2022年11月23日,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对新潮能源董事、财务总监韩笑采取拘传强制措施,当日讯问结束后未对韩笑限制人身自由。新潮能源未就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韩笑被采取拘传强制措施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我局决定对新潮能源、韩笑、张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新潮能源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新潮能源2023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0.02亿元,同比上升19.04%;归母净利润6.35亿元,同比上升20.55%;扣非净利润6.33亿元,同比上升20.31%;负债率44.57%,财务费用9535.49万元,毛利率58.56%。

新潮能源(600777)主营业务: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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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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