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赔股票名称:格力地产(600)
此前,格力地产(600)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免税集团”)全体股东持有的免税集团 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重组草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受理。
后因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拟再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本次重组事项。本次重组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中国证监会注册方可正式实施,最终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与注册,以及取得上述核准与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023年9月26日格力地产涨停,晚间处罚事先告知书落地,处罚如此快,重组何时归?
二、索赔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股民如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买入格力地产(600)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参与格力地产的股票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三、索赔所需材料:
1、投资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需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
3、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四、索赔流程:
1、投资者打印对账单等材料寄给我们;
2、收到材料后一周内联系投资者;
3、签订委托手续;
5、等待判决与执行
五、案件背景:
1、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 监立案字 0062023017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 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 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1〕)。
2、格力地产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23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六、违规情况+处罚结果:
格力地产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格力地产在 2018 年至 2021 年存货减值测试中,存在对子公司上海海控保联 置业有限公司“海德壹号”、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限公司“公园海德”两个地产 2 项目可售面积、可比售价选取错误,对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重庆两 江”地产项目 P19 地块可比售价选取错误、未对可比售价进行修正等问题,高估 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格力地产在 2018 年至 2021 年度累计少提存货减值导致多计净利润 626,386,989.85 元。其中,2018 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 441,920,402.48 元, 占当年度净利润的 86.21%;2019 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并多计利润 18,861,306.63 元, 占当年度净利润绝对值的 4.10%。同时,2022 年度,格力地产多提存货减值并少 计利润 626,386,989.85 元,占当年度净利洞绝对值的 23
(二)处罚结果
1、对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
2、公司前任董事、总裁林强给予警告,并处以 70 万元罚款。
3、公司前任财务负责人苏锡雄给予警告,并别被处以、50万元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足以证明格力地产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投资者可以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民事赔偿。
七、进展:
1、7月13日晚间,格力地产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同日,格力地产公布了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亏损约1.96亿元至2.35亿元,同比减少303.90%到344.68%,以及预计扣非净利润亏损1.91亿元到2.3亿元,同比减少299.51%到339.42%。
2、7月14日,格力地产(600)一字板跌停,股价报收6.13元,跌停板封单接近42万手。
3、7月18日,格力地产发布前期会计更正公告,证券虚假陈述行为预计追溯至2018年。
4、格力地产对此重组回应称,本次重组相关财务资料的加期审计工作已经完成,因收到《立案告知书》公司拟再次向上交所申请中止审核本次重组事项,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及相关条件具备后,公司将立即向上交所申请恢复审核。
5、9月26日,房地产开发板块震荡下挫,但格力地产却在午后快速拉升封板,当前总市值为125亿元,收盘时格力地产涨停,当日晚间发布《处罚事先告知书》。
(股市有风险,本文不构成荐股建议)
证监局对格力地产(600)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已经有一定数量的投资者就股票投资损失向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该案件由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受理。
八、赔付能力:
2023年8月30日,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总资产298604.59万元,现金流量42413.66万元,目前公司资产较多,且重组消息待望,有利于股民索赔。
再次提醒: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买入格力地产(600)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参与格力地产的股票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