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情况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投控”)的通知,新余投控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目的

大投资”)、叶秀冬与新余投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智大投资、叶秀冬按照16.21元/股的转让价格,合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7,477,500股至新余投控,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以下简称“此次并购交易”)

工商银行

新余投控与工商银行完成上述股票质押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新余投控本次股票质押为其首次质押,是新余投控为上述并购借款提供的质押担保,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其他说明

新余投控不存在未来半年内或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票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将根据约定按期偿还借款,质押股份风险可控,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截至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3、《并购借款合同》

  4、《质押合同》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本次撤回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概述

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9)。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主要原因及影响

因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并审慎论证,公司拟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系因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洪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并审慎论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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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情况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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