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起步股份(603557)投资者索赔案正在进行中,该案已有一审胜诉判决,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继续提起索赔。

起步股份(603557)于2023年5月10日晚收到证监会处罚告知书,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索赔。据悉,起步股份(603557)索赔案有了新的消息,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投资者一审胜诉。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的索赔条件:在2019年4月17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买入ST起步(603557)股票,且在2021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ST起步(603557)的亏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准)。


起步股份(603557)投资者索赔案一审胜诉,索赔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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