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易联众300096涉嫌未披露关联担保被立案,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2024年5月8日,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易联众)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3年11月29日,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
因张某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2023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自查发现事项的公告,公司存在未履行任何内控审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张某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以及张某以公司名义签署违规借款的情形。
截至2023年11月28日公告披露日,公司未经法定审批程序为北京京发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京发置业”,系张某原控股企业)对外借款提供担保金额共计5.5亿元及相关利息,未经法定审批程序对外共同借款/共同担保余额尚有5,000万元及相关利息。
公司表示,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此事件极为重视,并积极组织对该事项进行核实、调查。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年11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考虑选择起诉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重大性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索赔的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由于上述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担保等违法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1月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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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5、收款账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