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冬交替之际早晚温差大,一些老旧小区居民楼极易发生水管破裂,致使房屋漏水。近日,宝山区人民法院七星法庭成功调解了两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既做到案结事了,又维系了邻里间和睦关系。
典型案例一
基本案情
王某与周某是同栋邻居,王某居楼下,周某居楼上。某日下午,周某家中暖气管道破裂,水流向下渗透将王某家中墙面、地砖、衣柜、沙发等家具和生活用品全部浸透,王某多次与周某沟通此事,但双方对王某的财产损失数额无法达成共识,王某遂将周某诉至法院,并要求对其损失情况进行司法鉴定。
法官调解
七星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汪新宇考虑到双方是邻居关系,若案件进入鉴定程序,双方都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人力、财力,为了避免增加双方的诉累,缓解双方矛盾,维护邻里间的和睦氛围,法官立即着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约双方当事人一起到王某家中实地察看房屋财产损失情况,既让周某实地看到王某损失现状,又同时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引导周某进行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就实际损失产生的维修费用达成一致,周某当场支付王某赔偿金5000元,双方矛盾成功一次性化解。
典型案例二
基本案情
原、被告是上下楼邻居,被告一家长年在外地居住,房屋水管以前就曾破裂过两次,前两次水管破裂的程度较轻,水流较少,给原告家中造成损害不严重,二人经过协商,私下进行了调解。但此次正值春节之际,被告家中水管发生了第三次破裂,此次水流大、流速快,没用多久,张某家的棚顶、墙壁、窗户、门、衣柜等家具和生活用品就全部被泡湿,后原告联系物业等多方才成功将水闸关停。因此次损失较为严重,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一万余元,但双方经长时间沟通拉扯都未对损失数额达成一致,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并要求对其损失情况进行司法鉴定。
法官调解
因双方当事人对漏水这一事实并无异议,仅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被告认为原告家中损失达不到一万多,但原告坚持自家损失过于严重,很多装修都要翻新,对赔偿数额不肯做出让步。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原告当即要求继续对房屋渗水情况进行司法鉴定。
为了缓和双方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找到案件的突破口。
“如果造成损害不能协商解决,对于因漏水导致的损失只能通过鉴定机构确定损失价值,一旦启动可能花费大额的鉴定费用,这既增加了双方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又会导致诉讼周期延长,耽误房屋修缮,双方采取简单办法直接协商最好。”承办法官向原告耐心解释。
接着承办法官又对被告说道:“原告家中确实因你家漏水而产生损失,也给他们的生活造成不便,重新装修是必然结果,谁都不想遇到这种事情,但双方如果能互谅互让,握手言和,将更有利于矛盾的解决。”
看着房屋内墙面的水渍、窗框、踢脚线上的一簇簇霉菌以及法官耐心讲解的相关法律规定和以往处理过的类似案件,被告提升了赔偿数额,后原告也自愿降低了赔偿数额,被告当场支付原告7500元赔偿金,双方在法庭握手言和,此件纠纷也得到了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法官寄语
邻里纠纷无小事,无论什么类型的纠纷都势必对双方的日常生活造成持续影响,面对房屋漏水问题,大家要尽量换位思考、相互理解、积极配合解决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才能将损失控制在最小。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加强对生活设备的定期检查,避免因管理不当引发的侵权纠纷。矛盾友好化解,邻里关系才能真正和谐。
宝山区法院七星法庭也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能动履职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努力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解纷服务,全力维护辖区和谐邻里关系和社会稳定。
撰稿:张雪欣
一审:隋德佳
原标题:《人在家中坐 水从头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