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微电子,上市以来持续盈利,年报净利润均为正但由于公司违规,2023年报之后,公司股价遭遇“十连跌停“,股价与市值均腰斩60%,成为众多“五一妖股”中的其中一个因两项大额资金去向成谜,华微电子收到多年来第一份“非标”版的财报审计报告、“被否”版的内控审计报告,这也导致公司在2024年5月6日“戴帽”,变成ST股。
第一项,工程资金问题2023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10.6亿(工程造价成本是这么多),但其中未结算的供应商款项余额为5个亿对此,公司本来应当积极提供审计证据,证明这个5个亿的详细情况,但憾未提供,导致审计机构怀疑“相关交易究竟有无交易实质”。
并且这一风险事项非但影响财报审计,还直接连累“内控”被否,虽然此处的审计结论言简意赅,未展开描述,但意犹未尽,可知事情背后的严重程度第二项,是预付款问题“预付帐款”依规属于非流动资产会计平时核算时,可以在“预付账款”这个科目进行核算,但在编制报表时,需要重新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反映。
所以,审计报告的第二个问题“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问题,简单说,就是“钱付了,究竟买到啥了?”属于预付款去向成谜了解以上两个重大问题,审计报告理解起来,就相对简单很多2023 年,华微电子发生退货,但迟迟未收回采购款,并且以前年份支付的采购款,至今很久也没收到货,这部分存疑资金共计9.8亿。
这9.8亿究竟涉及什么样的交易,有无交易实质——公司未提供相关审计证据,导致无法审计
2024年4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华微电子疑似违规的情形,究竟还有哪些?对此,笔者采访了深耕股立案调查、公司内部自查的重点。
自2019年起,华微电子开启“买买买”模式:加快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并且支付的现金也呈现“加速度”,至2023年累计高达34.79 亿而根据公司此前对监管的回复,公司无法披露相关资产支出的去向、预付款的购买内容,以及付款对象是谁。
这些都属于“常识性问题”至于不能披露的理由,则略显尴尬,公司认为都涉及到相关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究竟是否是单纯的借口、遁词?目前尚不清楚,但支付款项的流入方名称(支付对象)及其基本信息,目前确实显得很“神秘”。
改不到位,按照国九条新规,将考虑强制退市风险并且公司现阶段核查的与相关方大额资金流出金额为81.4亿、流入金额为68.5亿(悬殊12.9亿),这说明此前一直被诟病的实控人曾涛、控股股东“上海鹏盛”、董事长夏增文等,长期通过供应商上海奔赛“占用公司资金”的疑点,并非空穴来风,接下来随着最后一家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的交易清单“拉出来”之后,真相也会最终浮出水面。
他认为,凡在2024年4月29日题并不大;毕竟,这种审计结论,只能说明公司存在重大但不广泛的风险事项。
夏增文,1952年5月出生,硕士,现年72岁曾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1至7届董事会董事长,本届任期原应于2024.5.20终止其年初、年末持股数均为1,492,415股,年薪53.45万(税前)根据年审机构出具的《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它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去年(2023年),公司未发生违规资金占用情况。
突然想起证监会前易主席在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上的讲话,他指出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一是不披露虚假信息,二是不从事内幕交易,三是不操纵股票价格,四是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这,真的是底线了。
股盾网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