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闻言5月16日晚间,ST华微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同日,ST华微收到上交所2023年年报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重点询问公司2023年财报、内控报告均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补充披露更多信息此前信息披露多次存疑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前,ST华微多次被质疑信息披露问题。
ST华微4月1日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夏增文因身体原因正在治疗和休养,暂时无法正常履行董事长职责,董事会推举董事赵东军履行董事长职务上交所4月2日下发监管工作函,关于公司董事长暂时无法正常履职有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记者发现,赵东军在上述公告前,已经履行过ST华微董事长职责2月6日,ST华微公告称,公司2月5日召开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4人夏增文因个人身体原因未参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赵东军行使董事长职责。
此外,2023年9月,ST华微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涉及对公司信访投诉相关事项上交所收到信访投诉举报称,ST华微实控人曾涛、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夏增文等,长期通过上海奔赛实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芙拉沃科技有限公司并注销)等主体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大额资金,涉嫌配股欺诈发行等,并且此前披露的定期报告存疑。
2024年4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经过多次延期后,ST华微2023年11月回复监管工作函确认,因漏记导致2015年1-3季度财务报告数据差错,需要更正2015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相关信息上交所追问非标事项5月16日,ST华微收到上交所2023年年报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重点关注公司2023年财报、内控报告分别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称“非标审计意见”)。
4月30日,ST华微因2023年度内控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自5月6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5月16日连获9个跌停。
年报显示,ST华微2023年财报、内控报告均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主要是其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中未结算款项5.04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包含以前年度支付的9.81亿元采购款等,合计14.84亿元支付款项商业实质存疑。
上交所要求ST华微补充披露,非标审计意见所涉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收款方的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等基本信息,以及交易内容、付款金额、付款时间、内部审批流程及具体经手人,明确说明上述款项是否直接或最终流向关联方,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年报显示,众华所质疑前述14.84亿元相关支付款项的商业实质,主要是无法实施有效审计程序等原因众华所需要补充披露,针对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采取的审计程序、已获得的审计证据,未能获取审计证据、未采取或无法采取替代审计程序的原因,未能实施有效审计程序的合理性。
编辑:小茉审核: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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