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转嫁经营成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条、第七十三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
编辑 | 洪 婷
责编 | 金 辉
审核 | 赵森林
来源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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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辰街 | 庐州坊 | 杏花菜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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