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涉嫌连续五年财务造假的*ST 博天最终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强制退市。在停牌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ST 博天的股价仅报收于 1.05 元,市值缩水至 9.68 亿元。截至 2023 年 9 月底,公司股东户数达 1.93 万户,如今他们面临着血本无归的困境。
*ST 博天在 2017 年至 2021 年期间,通过多种手段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和利润,导致五年的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这种长期且大规模的财务造假行为,严重损害了证券市场的公平性和投资者利益。当我们为管理层严厉打击造假行为鼓掌叫好时,也应该深入思考,如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在造假处罚力度上,美国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2001 年,安然公司虚增了 6 亿美元的利润,其首席执行官被判 24 年监禁,创始人更是可能被判 年监禁。投资者通过集体诉讼获得了 71 亿美元的赔偿。
相比之下,我国在造假处罚和投资者赔偿方面仍有不足。尽管监管部门对造假企业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度,但对投资者的赔偿机制尚不完善。一方面,应加强对造假企业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造假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的投资者赔偿机制,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可以考虑设立专项赔偿基金,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让造假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加强监管和审计力度也是防范造假行为的关键。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审查力度,提高审计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同时,投资者也应增强风险意识,审慎选择投资对象,不盲目跟风,避免成为造假行为的受害者。
总之,A 股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对造假行为的严厉打击和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只有通过多方共同努力,才能营造一个公平、透明、诚信的市场环境,让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