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上交所向观典防务下发问询函:要求说明是否存在实控人高明及其关联方新增负债或融资事项等】财联社6月11日电,上交所向观典防务下发问询函,公告显示,观典防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明于2024年6月5日、6月6日将其持有的7325.65万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质权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系为推动解决公司目前在北京银行未解除的1.38亿违规担保事项做出的征信措施。

请公司补充披露在相关担保事项程序违规、效力存疑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高明为相关违规担保提供增信措施的合理性;实际控制人高明及其关联方与北京银行的业务往来情况,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高明及其关联方新增负债或融资事项等。

股盾网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


上交所向观典防务下发问询函:要求说明是否存在实控人高明及其关联方新增负债或融资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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