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2024年6月12日,观典防务(688287.SH)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事项的问询函》问询函指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明于2024年6月5日、6月6日将其持有的7325.65万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质权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明质押股份系为推动解决公司目前在北京银行光明支行未解除的1.38亿违规担保事项做出的增信措施根据前期问询回复,公司在北京银行光明支行的上述违规担保未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补充说明:1.在相关担保事项存在明显程序违规、效力存疑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高明为相关违规担保提供增信措施的合理性;2.实际控制人高明及其近亲属与北京银行的业务往来情况,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高明及其关联方新增负债或融资事项;3.针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实际控制人高明已采取的实质性补救措施,是否有明确的解决方案及时间安排等问题。
股盾网团队提示:受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