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网上公开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5日收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082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上交所要求公司在2024年5月20日之前回复并披露。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方对所涉及相关问题进行核查,逐项予以落实鉴于《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问题需年5月14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2024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4年4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鉴于《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部分问题仍需要落实、核查与完善,为确保《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将再次延期至2024年7月2日完成《年报问询函》回复及对外披露工作。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回复工作,尽快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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