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规定及《立案告知书》、相关公告等材料,受损投资者可以向虚假陈述行为人

佳云科技等索赔,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4年5月16日之前买入该股票,且在2024年5月17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佳云科技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佳云科技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4015号)依据上述《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佳云科技于2023年12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郭晓群、钟亮、朱宏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62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 号)等规定,广东证监局对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程序,未及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并购子公司出售事项。

2、未及时完整披露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后续重要进展情况3、董事长兼任董秘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在间接控股股东任职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条——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十六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佳云科技、郭晓群、钟亮、朱宏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4年4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公布并于1月22日正式实施,该规定第二条为:原告提起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以下证据或者证明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证明原告身份的相关文件;(二)信息披露义。

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相关证据;(三)原告因虚假陈述进行交易的凭证及投资损失等相关证据人民法院不得仅以虚假陈述未经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的认定为由裁定不予受理这意味着取消了人民法院受理虚假陈述案件前置程序,投资者无需等到正式行政处罚出台即可提起诉讼索。

赔故佳云科技虽未受到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但并不影响投资者的索赔权利根据公司相关公告及新司法解释规定等材料,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4年5月16日之前买入该股票,且在2024年5月17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投资者参加索赔应当准备的材料为维护广大因虚假陈述受

基金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网易、新浪、凤凰网、《21世纪经济报道》《》《新京报》《每日经济新闻》《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扬子晚报》《国际商报》、广东电视台、深圳电视台等多家权威媒体在内的采访,所经办的案件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自2003年起,代理中小投资者诉东方电子、五粮液、广汽长丰、超华科技、海信科龙、科伦药业、佛山照明、海润光伏、廊坊发展、汉王科技、大智慧、方正证券、方正科技、美达股份、中安消等超百起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

股盾网团队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规定,正在办理该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案件,详请可关注股盾网了解。


佳云科技(300242)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 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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