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刘欢)6月19日,粮油企业东方集团公告披露,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控人张宏伟《关于化解财务公司相关风险的承诺函》,针对东方财务公司因近期流动性暂时趋紧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与实控人张宏伟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保证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流动性。
2024年4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公告显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控人张宏伟将通过处置其所持有的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等资产回笼资金,支持东方财务公司解决短期流动性趋紧问题,保证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放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失,预计上述安排在未来3—6个月内完成。
截至2024年6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4亿元、贷款余额6.66亿元,存贷差约为9.74亿元。编辑 祝凤岚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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