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网上公开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专题:东方集团超16亿元存款大额提取受限东方集团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月21日晚,东方集团公告,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东方集团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40亿元存款提取受限 6月18日晚间,东方集团公告,公司收到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方财务公司”)书面回函,因东方财务公司近期流动性暂时趋紧,公司及子公司在关联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16.4亿元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
东方集团表示,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将增加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周转压力,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同日,上交所火速下发监管函,要求东方集团自查在关联财务公司的存款存放和使用情况,本次存款大额提取受限,相关资金是否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挪用,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全面梳理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业务、资金往来及担保等情况,自查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
6月19日晚间,东方集团在“存款大额提取受限风险化解的进展公告”中表示,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于2023年4—11月期间以其全资子公司持有的联合能源18.57亿股为上市公司23.5亿元贷款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目前相关担保仍在存续中。
2024年4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如存在东方财务公司流动性问题影响上市公司偿还相关贷款的情形,张宏伟同意以前述质押股权处置款项代为偿还上市公司相关债务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强制平仓 东方集团21日同时公告,公司收到大股东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润澜”)的告知函,东方润澜及其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正在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积极协商筹措资金偿还相关债务,但因存在债务违约,以及股票价格持续下跌影响,中信证券于2024年6月21日对东方润澜融资融券业务部分股份进行强制平仓,东方润澜被动减持股份数量23,060,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润澜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9,915,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79% 二级市场上,6月19日,东方集团开盘跌停,截至收盘,跌幅为9.63%。
6月20日,该股再收跌9.02%今日,东方集团大幅低开,截至收盘,股价跌停,报1.00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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