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 文/摄)“签字确认后,将当场打款到账户上。”5月15日是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当天下午,在“宁法挺您”证券融合法庭调解现场,南京中院与特邀调解组织江苏省证券业协会促成一起投资者诉某生物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案达成和解,当场为18名投资者要到赔偿款。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某生物公司股价应声下跌,造成不少中小投资者亏损。究其原因是该生物公司在年报中隐瞒了一则对公司不利的重要信息,而这则信息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起到重要影响,中国证监会发现该行为后立案调查。投资者通过该生物公司发布的立案调查公告,才知道该生物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近200名投资者陆续向南京中院起诉,认为该生物公司虚假陈述,没有如实进行信息披露,要求该生物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
南京中院经过研判后发现该生物公司的虚假陈述违规行为事实清楚,将该批案件列为适宜运用“委派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化解纠纷的案件。“我们和江苏省证券业协会共同推进调解,向证券交易所调取交易数据,及时委托第三方中立机构对投资者的损失进行精细化测算。在测算基础上,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比例、给付时间在最短时间内达成一致。目前,该生物公司已与三分之一的起诉投资者达成和解协议。”南京中院金融庭副庭长王瑞煊说。
和解协议签订后,根据双方申请,法院在一周内作出民事裁定书确认双方和解协议的效力,彻底消除了投资者对和解协议执行力的顾虑,实现了投资者权利快速保护的预期。该案是南京中院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一次重要实践,探索与构建“类案专调”模式,将司法确认程序嵌入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整体架构中。
据了解,2022—2024年一季度,南京法院共受理证券纠纷案件2433件(包括诉前调解案件)。其中,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2244件,占比92.23%;其他证券纠纷案件件,占比7.77%,主要案由包括融资融券交易纠纷、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股票权利确认纠纷等。
截至2024年一季度,南京法院证券纠纷诉前调解中立评估机制成效显著,已实质化解投资者诉上市公司纠纷242件,赔偿金额达2500余万元,既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助力其快速获得赔偿,又保障了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节约了诉讼成本,实现中小投资者保护与上市公司发展双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