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一名叫做徐财源的股民将一纸诉状递交法院,起诉证监会及主席肖钢,称其行为构成了“行政违法”。

徐财源罗列出的证监会及主席肖钢的“五宗罪”分别是:

1,证监会多位高层重要领导因涉嫌职务犯罪和违法被查处;

2,证监会高层在多个公开场合发表错误言论,涉嫌诱骗投资者;

3,被告出尔反尔,破坏规则,不讲诚信;

4,被告随意推出与中国股市不相适应的错误政策,拿股市当试验场,极大地破坏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原生态,构成了行政违法;

5,被告工作方式简单粗暴,致政策实施进退失据,构成严重违法。

(图片来自网友爆料)

徐财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炒股18年了,但从2015年6月26日的股灾开始,个人资产在股市里蒸发很多,经历很有代表性。”

2016年1月初,股市“双熔断”的出现,徐财源又一次尝到了A股亏钱的苦果,于是决定将证监会及主席肖钢告上法庭。

调研君统计了近年来状告证监会的9大案例:

上述案件中,最有名的应属“顾雏军案”及“光大乌龙指”事件涉案者杨剑波。

格林柯尔系创始人顾雏军曾控制科龙电器等5家上市公司,还登上了第二届“胡润资本控制50强”的榜首。这样一位曾在资本市场呼风唤雨的大佬,却在2005年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被警方拘捕。

2008年1月,因虚假注册、挪用资金等罪顾雏军一审获判有期徒刑10年。2015年6月底,提前出狱的顾雏军向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提出“公开科龙立案调查相关文件,以及案件关键证据2.76亿美元担保函”信息公开申请。并无意外,证监会拒绝了他。

一怒之下的顾雏军决定将证监会告上法庭。顾雏军发微博表示,他已经正式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已经立案,就等开庭了!”只是证监会至今未对此事做出回应。

2013年8月16日,著名的“光大乌龙指”事件爆发。光大证券自营部门发生交易系统错误,在进行ETF套利时下单234亿元最终成交72.7亿元,造成当天A股和股指期货市场大幅波动。事件发生后,光大证券做出了借道ETF卖出股票和股指期货锁定亏损的措施。

作为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指挥了该对冲操作。证监会认定事件背后存在内幕交易、信息误导等违规违法行为,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且光大证券被罚5.23亿元,杨剑波等4名高管也分别受到警告、罚款60万元及终身禁入证券市场等处罚。

杨剑波不服,决定起诉证监会,要求撤销相关处罚。该起案件一审、二审,杨剑波均败诉,其诉讼请求均被驳回。

从股民

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振宇曾表示:“现在中国行政诉讼一大特点就是原告的胜诉率比较低,10年前原告胜诉率占到30%左右,近年来基本是10%以下,6%、7%的样子,有些省份甚至只有2%。”

如此看来,上述9件状告证监会的案件胜诉率为0也应属于正常范围。王副庭长还表示,“民告官告不赢”最根本的原因是审判体制不配套、不适应,在现行体制下,法院受制于地方政府。

将证监会告上法庭的正确姿势是什么,前面已经有9位男嘉宾做出了错误示范,说实话,调研君对股民徐财源的行为也不抱过多期待。或许关键不在于胜诉,而在于一次次诉讼带来的反省,2015年6月的股灾与今年年初的“熔断”危机,都深刻反映了“中国特色股市”存在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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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证监会告上法庭的正确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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