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生物一案中,被并购公司,作为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被证监会处罚,对被并购公司董事长的处罚比对上市公司董事长的处罚要重,这是本案的特别之处。

新《证券法》下,虚假陈述的赔偿责任人,除发行人(上市公司)外,包括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如被并购公司)。

也就是说,被并购公司造假,导致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股民可以同时起诉上市公司和被并购公司。

第一百九十三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法》(2005)

第八十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 发行人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法》(2019)

针对重大资产重组阶段大象广告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责令大象广告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二、对大象广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德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针对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天山生物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责令天山生物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二、对陈德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李刚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002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大象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李刚先生、陈德宏先生: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生物”)、大象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象广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审理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措施。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经查,天山生物、大象广告涉嫌违法事实如下:一、天山生物与大象广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2017814日,天山生物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201798日,天山生物披露《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德宏等36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大象广告96.21%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以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税费等并购费用。20171114日,天山生物披露《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2018127日,天山生物披露《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2018428日,天山生物披露《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布公司已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所购买大象广告96.21%股权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2018519日,天山生物披露《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报告书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实施情况报告书》)。天山生物于2018年中期报告将大象广告入合并财务报表。二、大象广告和天山生物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情况(一)大象广告与深圳和达、东莞赞盈、信佳贸易构成关联关系;天山生物与陈德宏、深圳和达、东莞赞盈构成关联关系。大象广告、深圳和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和达”)、东莞市赞盈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赞盈”)、东莞市信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佳贸易”)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陈德宏,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陈德宏实际控制的深圳和达、东莞赞盈、信佳贸易与大象广告构成关联关系。2018426日,天山生物完成大象广告96.21%股权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根据并购重组进程,天山生物非公开发行股份后,陈德宏持有天山生物11.91%的股权,成为天山生物第二大股东。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七十一条(三)的相关规定,陈德宏为天山生物的关联自然人。陈德宏控制的深圳和达、东莞赞盈是天山生物的关联法人。(二)大象广告关联交易情况2017629日,大象广告将1.09亿元转至深圳和达,同日深圳和达将上述资金用于归还借款。2018517日、612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广告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宁波保税港”,大象广告子公司)分三笔将合计8034.13万元转至东莞赞盈,随后东莞赞盈将上述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2018127日、10日、11日、12日、17日,西安合源大象地铁广告有限公司(大象广告孙公司)分五笔将合计2.007亿元转至深圳和达,随后深圳和达将上述资金用于归还融资借款。大象广告与关联人发生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合计3.90亿元,其中一是2017629日发生金额为1.09亿元,大象广告未及时向天山生物提供上述关联交易信息,致使天山生物持续披露更新的《重组报告书》《实施情况报告书》等文件中存在重大遗漏。二是天山生物将大象广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发生金额总计为2.81亿元,占天山生物2017年年报经审计净资产3.63亿元的77.4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2.4的规定,大象广告未及时向天山生物提供上述关联交易信息,致使天山生物未及时在临时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并最终导致天山生物未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大象广告转至深圳和达1.09亿元、宁波保税港转至东莞赞盈8034.13万元的关联交易。(三)大象广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201572日,陈德宏向武汉市洪山区九坤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坤小贷”)借款1000万元,大象广告、武汉合源大象地铁广告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合源”)及鲁虹提供担保。2017821日,信佳贸易向天峰普惠(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借款100万元,陈德宏、鲁虹、陈万科、大象广告提供担保。20171025日,陈德宏向张翠借款3000万元,鲁虹、陈万科、叶曹兴、大象广告、高兴兵提供担保。2018123日,陈德宏向张翠借款2000万元,鲁虹、陈万科、大象广告、信佳贸易、东莞市嘉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盈实业”)提供担保。2018921日,陈德宏向张群借款350万元,陈万科、大象广告提供担保。上述大象广告为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合计6450万元,其中一是重大资产重组前及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发生金额总计6100万元,大象广告未及时向天山生物提供上述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信息,致使天山生物持续披露更新的《重组报告书》《实施情况报告书》等文件中存在重大遗漏。并最终导致天山生物未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共计6100万元关联交易。二是天山生物将大象广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为350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1和第10.2.3的规定。大象广告未及时向天山生物提供上述为关联自然人提供担保的信息,致使天山生物未及时在临时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并最终导致天山生物未在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四)大象广告涉及重大诉讼情况201572日,陈德宏向九坤小贷借款1000万元。2018824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出具强制执行通知书,执行金额为借款本金、利息合计万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201572日,武汉合源(大象广告孙公司)向九坤小贷借款1500万元。2018824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出具强制执行通知书,执行金额为借款本金、利息合计1614万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2017928日,大象广告向郭文锋借款5100万元。201893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查封、扣押或冻结大象广告及相关担保人员共计5560万元财产的民事裁定。20171025日,陈德宏向张翠借款3000万元,大象广告提供担保。2018719日张翠提起诉讼,要求偿还本金利息和违约金合计3667万元。2018121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向大象广告下发应诉通知书。20171122日,陈德宏、鲁虹、大象广告、嘉盈实业、陈万科向朱社英借款3000万元。2018710日,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冻结所有借款人的银行存款3428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的民事裁定;20181116日,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决所有借款人承担偿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和逾期利息。2018123日,陈德宏向张翠借款2000万元,大象广告提供担保。2018723日张翠提起诉讼,要求偿还本金、利息和违约金合计2240万元。2018121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向大象广告下发应诉通知书。2018322日,大象广告向张翠借款3000万元。2018719日张翠提起诉讼,要求偿还本金、利息和违约金合计3361万元。2018121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向大象广告下发应诉通知书。上述重大诉讼涉及金额共计2.089亿元,占天山生物2017年年报经审计净资产3.63亿元的57.5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1.1.1、第11.1.2的规定,大象广告未及时向天山生物提供上述重大诉讼信息,致使天山生物在临时报告中未披露上述事项。并最终导致天山生物未在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涉及郭文峰借款5560万元、九坤小贷借款2634万元、朱社英借款3428万元的重大诉讼信息。以上事实,有相关公司公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民事起诉书、民事裁定书、银行对账单等证据予以证明,足以认定。我局认为,在重大资产重组阶段,大象广告刻意隐瞒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09亿元、为关联方提供担保6100万元,致使天山生物披露的《重组报告书》《实施情况报告书》中存在重大遗漏,并最终导致天山生物未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上述信息。大象广告刻意隐瞒并未及时向天山生物提供上述信息的行为,涉嫌违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以及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重组办法》第五十五条、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行为。陈德宏作为大象广告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在重大资产重组阶段刻意隐瞒、未能及时提供上述重要信息,行为性质恶劣,并最终导致天山生物披露的重组文件存在重大遗漏,是上述重大资产阶段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天山生物将大象广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大象广告刻意隐瞒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81亿元、为关联方提供担保350万元以及重大诉讼2.089亿元,导致天山生物未能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上述信息,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六十五条、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行为。时任天山生物董事、大象广告执行董事的陈德宏全程知晓上述应当披露事项却刻意隐瞒,未履行告知义务,直接导致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行为性质恶劣,是上述天山生物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天山生物董事长李刚全面负责管理公司事务,在天山生物将大象广告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后,未能对大象广告发生的一系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是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针对重大资产重组阶段大象广告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一、责令大象广告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二、对大象广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德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针对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天山生物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一、责令天山生物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二、对陈德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三、对李刚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陈德宏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措施,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 正在发生的 上市公司治理实践


并购造假,除了上市公司,股民还可以起诉被并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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