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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判决的可索赔股票
索赔诉讼中-部分股票名单
慧辰股份(688500)索赔诉讼中
内容提要
♦(1)于(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慧辰股份(688500)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2)或者于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12月7日(含当日)期间卖出,并于2023年12月8日及之后买回或未买回慧辰股份(688500)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违规详情
2023年12月23日,慧辰股份(688500)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慧辰股份(688500)及相关人员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
2
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
慧辰股份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据此,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北京监管局拟决定对慧辰股份(688500)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慧辰股份及时任董事长等高管被北京证监局合计罚款1600万元。
索赔区间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3年4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4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慧辰股份(688500)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或者于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12月7日(含当日)期间卖出,并于2023年12月8日及之后买回或未买回慧辰股份(688500)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业许可号: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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