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河北法治报讯 (贾瑞捧)“感谢检察官!在你们的帮助下,我家的官司打赢了!法院判了70多万元,这可是我们家的救命钱啊!”近日,小丽(化名)将一面写着“检护民生支持起诉 伸张正义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鸡泽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手中。
2022年10月14日,小丽的公公李某某在打工时从楼上摔下,致身上多处受伤。经鉴定为:截瘫,双下肢肌力0级,二级伤残;左侧第1-11、右侧1、9、10、11肋骨(共15根)骨折,九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为大部分护理依赖。事故发生后,包工头王某某支付了90000元医疗费后,便以无钱为由不再支付费用。李某某后期治疗除了需要大额医疗费外,还需要长期护理。家中的顶梁柱突然倒下,给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
受理该案后,检察官发现,王某某系农村小型建筑队包工头,建筑队无资质,与李某某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经研判,检察官确定该案属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第一时间对包工头王某某和共同干活的其他工人进行了询问,固定了劳务关系、受伤过程等关键证据。经调解无果后,检察院向鸡泽县人民法院支持起诉。日前,鸡泽法院判决王某某赔偿李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7048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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