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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索赔条件:

(1)凡在 2019年3月21日 2023年4月28日 期间买入沈阳化工(000698)股票,且在 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望获得赔偿;(2)在 上市后 2024年8月9日 期间买入沈阳化工(000698)股票,且在 2024年8月9日收盘时 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望获得赔偿。

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本文文末。

案情背景:

2023年6月和7月沈阳化工曾先后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补充公告》,由于存货及成本核算、长期资产减值等方面的问题,对已披露的定期报告的数据进行了更正。

2024年4月27日晚间,沈阳化工披露了2023年报,全资子公司“沈阳蜡化”自查发现以前年度产品成本分摊情况存在差错,导致2018年至2022年共5个年度会计数据被追溯调整。另外,根据2023年报,此次追溯调整,公司还将调减2021年归母净利润5529万,调增2022年归母净利润5529万。

2024年8月9日晚间,沈阳化工披露已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2202400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司前些年在成本核算复核及存货盘点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有缺陷,沈阳化工未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给股民造成了重大投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索赔法理: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再次提示索赔区间(1)凡在 2019年3月21日 2023年4月28日 期间买入沈阳化工(000698)股票,且在 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 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望获得赔偿;(2)在 上市后 至 2024年8月9日 期间买入沈阳化工(000698)股票,且在 2024年8月9日收盘时 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望获得赔偿。※索赔所需提交的资料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沈阳化工(000698)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接下来赴 沈阳中院 办理立案、后期开庭等相关事宜,以及在胜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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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000698)索赔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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