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 年 1 月 19 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 号)。

同号)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索赔需提供的材料:

1.股票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或交割单;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或开户申请表;

股民维权主要会产生下列费用:

提示:诉讼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也就是说如果胜诉,被告不仅承担您的证券损失还要承担诉讼费。您预交的诉讼费在胜诉后会返还给您。

郑重承诺:在索赔成功拿到赔偿款前,我们分文不取,不以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股票索赔(思美传媒,00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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