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信披违法受处罚,受损股民抓紧诉讼。2022年12月30日,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空港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空港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空港股份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空港股份20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北京证监局决定:对空港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2022年6月7日,空港股份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空港股份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管辖法院是北京金融法院。索赔条件为: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2年6月6日期间买入空港股份股票,且在2022年6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6122616太湖东路9—2号创意产业园B座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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