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9日晚间,维康药业(300878)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忠良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40/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忠良先生立案。股盾网团队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件,暂定2024年12月29日持有维康药业(300878)的投资者,可参与及办理索赔登记。

股盾网目前正在办理维康药业股票索赔案,投资者可查询该网站已公开的信息,进一步了解详情。根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股票索赔的计算方法如下:

维康药业股票索赔损失认定

第二十九条 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发行市场虚假陈述,导致投资人损失的,投资人有权要求虚假陈述行为人按本规定第三十条赔偿损失;导致证券被停止发行的,投资人有权要求返还和赔偿所缴股款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的利息。

第三十条 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
(一)投资差额损失;
(二)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前款所涉资金利息,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股盾网目前正在办理维康药业股票索赔案,投资者可查询该网站已公开的信息,进一步了解详情。根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股票索赔的计算方法如下:

维康药业股票索赔损失认定

第二十九条 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发行市场虚假陈述,导致投资人损失的,投资人有权要求虚假陈述行为人按本规定第三十条赔偿损失;导致证券被停止发行的,投资人有权要求返还和赔偿所缴股款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的利息。

第三十条 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
(一)投资差额损失;
(二)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前款所涉资金利息,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有关于目前股票市场的现实状况,曾有A股股民对此个人声称: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还有投资者表达个人观点:居家要俭,行旅要慎。股盾网证券索赔诉讼团队将持续关注该股票的后续维权事务,并将在适当的时间公布案件进行的最新情况,建议有类似情况的投资者多加关注。股盾网将一如既往地维护广大股民利益,维护合法合规的证券交易市场秩序,致力于创建更公平、干净和纯洁的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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