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药企触发强制退市的具体情形及信息披露和退市程序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中触发强制退市的各种情形来说,从是否一旦触发就会被交易所终止上市来区分,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属于上市公司发生该情形后交易所就终止其上市的情形,简称“直接退市情形”;另一类属于上市公司发生该情形后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定期限内仍未改正或者再次发生的,交易所才终止其上市的情形,简称“间接退市情形”某药企“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属于直接终止上市情形。

(一)退市法律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五节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七)项规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二)退市程序

上市公司触发上述直接退市情形后,应履行的退市程序如下:

1停牌一天+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应当在知悉相关行政机关向其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立即披露相关情况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事项进展。

2、发出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上市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应当在收到交易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及时披露。

3、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

上市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审议意见。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在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上市公司可以在收到或者交易所公告送达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所提出听证要求,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

4、进入退市整理期

上市公司股票被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上市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应当变更为XX退”。

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

上市公司应当于退市整理期的第一天,发布公司股票已被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说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和终止日等事项。

退市整理期间,上市公司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5、退市后的交易场所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

某药企与同样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要退市的*ST卓朗流程对比:

(三)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后的撤销情形及申请程序

上市公司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其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1、相关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或确认无效,或者因对违法行为性质、违法事实等的认定发生重大变化,被依法变更;

2、人民法院有罪裁判被依法撤销,且未作出新的有罪裁判。

交易所自收到上市公司提出的撤销申请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委员会会议,审议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并形成审议意见。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四)可转债退市规则

若可转债因上市公司而终止上市,上市公司股票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可转债同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周期一般为十五个交易日。当退市整理期结束后,上市公司股票及其可转债在同一个交易日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正股退市后,可转债确实会受到影响。可转债的价值和定价基础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正股的表现,一旦正股退市,可转债的几种可能出路包括继续持有至到期、提前赎回、转股和委托交易等。

1持有到期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可转债直至到期。即使公司退市,作为债券,可转债仍然具有债权,投资者有权获得其应有的债务偿还。在退市后,投资者无需过度惊慌,若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不高,持有到期是一个较为稳妥的选择。

2转股卖出如果投资者对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可以选择将可转债转换为股票。像一些正股退市后进入三板市场的情况,投资者可以将可转债转换成股票在三板市场交易。不过,转股后的股票流动性可能会差一些,投资者需要谨慎考虑。

3协议转让卖出协议转让,是退市转债之间的标准交易方法,通过交易双方自行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的转让行为。优点保留债权人拥有的权利,适合长期持有等兑付使用,缺点是要自己寻找交易对手方,这也是协议转让流程中难点。

4赎回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会设置赎回机制,允许投资者将可转债以一定的价格回售给上市公司。

二、某药企避免退市的手段

(一)自查自纠,消除影响,博监管同情

积极配合调查与整改:公司应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隐瞒、不谎报。同时,对内部管理和财务流程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查找并修复导致财务造假的漏洞和问题,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财务审计机制,向监管机构提交详细的整改报告,展示整改的决心和成果。

改善财务状况: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优化财务报表,如合理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等,避免出现其他可能导致退市的财务指标异常情况。积极解决可能存在的债务问题,避免债务逾期等负面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良好的财务信用。

做好赔偿工作:依据法规确定受影响投资者范围与合理赔偿标准,设立专项赔偿基金确保资金到位,同时简化申请、审核及支付流程,让赔偿落地更高效。对外,要通过官网、公告等渠道及时披露赔偿进展,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稳定市场信心。

追究责任:撤换参与重大违法行为有关的责任人员。

争取减轻处罚:公司可以就《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的认定事实和处罚意见,积极与证监会进行沟通和申辩,提供有力的证据和合理的解释,说明公司的违规行为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或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争取监管机构的理解,以降低处罚的力度,避免触及强制退市的条款。

(二)进行资产重组,招募重整投资人

明确重组目标与计划:确定通过重组改善财务状况、优化业务结构等目标,制定包括资产处置、业务整合等内容的详细计划。

全面梳理资产与负债:清查核实各类资产负债,评估其价值与质量,为重组方案提供准确依据,同时识别不良或非核心资产进行剥离。

制定重组方案:根据目标和资产负债情况,制定具体方案,涵盖资产注入、置换、出售等方式及相应的股权结构调整、债务重组安排等。

发布招募公告:通过指定媒体、公司官网等渠道发布公告,介绍公司现状、重组计划、招募条件等,吸引潜在投资人.

履行审批与披露程序:将重组方案提交股东大会等相关部门审批,并按规定向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披露,确保过程合法合规、信息透明。

(三)重新上市

上市公司在其股票终止上市后,符合交易所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

上市公司自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之日起的五个完整会计年度后,公司可提交重新上市申请,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全面纠正重大违法行为并符合下列要求:

公司已就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所涉事项披露补充或者更正公告;对重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已处理完毕;公司已就重大违法行为所涉事项补充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责任主体对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发生的损失已作出补偿;重大违法行为可能引发的与公司相关的风险因素已消除。

2、已撤换下列与重大违法行为有关的责任人员:

被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的有关人员;被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有关人员;被相关行政机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有关人员;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认定的与重大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责任人员。

3、已对相关民事赔偿承担做出妥善安排并符合下列要求:

相关赔偿事项已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该判决已执行完毕;相关赔偿事项未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但已达成和解的,该和解协议已执行完毕;相关赔偿事项未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且也未达成和解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已按预计最高索赔金额计提赔偿基金,并将足额资金划入专项账户,且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承诺:若赔偿基金不足赔付,其将予以补足。

    2024年退市新规出炉后,这是第一家医药企业触碰重大违法引起的直接退市情形,让我们拭目以待,持续跟进。


某药企可能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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