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科生物(600165)股民索赔征集

推进宁科生物(600165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欢迎符合下述索赔条件的股民融投资者维权(jrtz-wq)以便获取更多索赔信息。

索赔条件

1、在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4月6日之间买入宁科生物(600165)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产生亏损(已有一审胜诉判决)。

2、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31日之间买入宁科生物(600165)股票,并且在2024年10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产生亏损。(具体索赔条件可能根据索赔进展调整,请投资者关注金融投资者维权发布的案件进展公告,最终结果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索赔依据

2023年5月31日,宁科生物公告称收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其余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吴江明、黄海粟、陈瑞、张宝林、董春香、李宗义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根据宁夏证监局查明,宁科生物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形:一,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增资计划进展情况;二,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三,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2024年10月30日晚,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于2024年10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两份《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42024005号、证监立案字034202400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虞建明先生立案。

公司及虞建明先生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下发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宁证监处罚字[2025]1号)。

经查明,*ST宁科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 年,*ST宁科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虚增2022年营业收入7,659.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722.2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11.25%、46.59%,导致*ST宁科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ST宁科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 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1、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截至2022年12月9日,中科新材、*ST宁科控股子公司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环保)与德运新企业管理咨询 (乐清)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运新)合计借款余额10,800万元,占 *ST 宁科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82%。截至2023年9月14日,中科新材、华辉 环保与德运新合计借款余额6,426万元,占*ST宁科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88%。 上述重大借款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重大事件,*ST 宁科迟至2024年9月26日披露。

2、未及时披露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截至2023年12月31日,*ST宁科及其 子公司中科新材、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立的 92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 58 个,其中45个属于主要账户。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 第(十二)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以下简称《信 披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项规定的重大事件,*ST 宁科分别迟至2024年3月14日、2024年6月5日、2024年7月24日披露。

3、未及时披露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2024年2月7日,中科新材完成当前 批次产品包装入库后进入停产状态,该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十 二)项、《信披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十一)项规定的重大事件,*ST 宁科迟至2024年3月27日披露。

*ST宁科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 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索赔损失

可赔损失包括:1、前后投资差额损失;2、所涉资金的佣金和印花税风险代理收费模式,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成功案例:飞乐音响、中安科、庞大集团、金正大、济南高新、工大高新、抚顺特钢、金正大、吉药控股、中捷资源、奥瑞德、银河生物、广东明珠、大东海、常山药业、紫晶存储、泽达易盛、乐视网、安通控股、天夏智慧、天宝食品、斯太尔、升达林业、聚龙股份、同济堂、神雾节能、上海电气、利源精制等股票。


宁科生物(600165)股民索赔征集(证监会处罚告知,已有一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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