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信息消息,3 月 11 日合康新能公开信息显示,副总经理陈自强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 , 你担任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合康新能或公司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 你配偶马黎通过其账户买卖公司股票 ,2024 年 4 月 11 日、4 月 12 日分别买入公司股票 58,100 股、39,100 股 , 交易金额分别为 299,796 元、200,192 元 ,2024 年 10 月 8 日卖出公司股票 290,600 股 , 交易金额 1,641,890 元。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网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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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康新能:副总经理陈自强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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