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成基金
退市指上市公司因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终止在证券市场挂牌交易。其分为主动、被动退市。退市机制是资本市场自我净化、优化资源配置的关键,能促使上市公司提质,保障市场健康发展。
退市规则“知多少”
财务类退市指标
主板公司最近年度净利润(扣非前后孰低)为负且营收(扣除无关及无商业实质收入后)低于 3 亿元,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若后续年度仍未改善,或净资产为负,或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 / 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将终止上市。追溯重述触及标准同样适用。
交易类退市标准
1. 价格 / 市值:连续 20 日收盘价低于 1 元,或仅发 A 股 / 同时发 A+B 股的主板公司连续 20 日总市值低于 5 亿,直接终止上市。
2. 成交量:仅发 A 股公司连续 120 日累计成交量低于 500 万股;仅发 B 股公司连续 120 日累计成交量低于 100 万股;A+B 股公司同时满足 A 股
3. 股东人数:连续 20 日每日股东人数少于 2000 人,可能被强制退市。
规范与违法类退市情形
1. 信息披露违规:未在规定期限及停牌 2 个月内改正信息披露 / 规范运作重大缺陷,或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半年报 / 年报真实性且停牌 2 个月未改善,将被终止上市。
2. 重大违法:存在欺诈发行、重大财务造假(连续两年虚增收入 / 利润等合计≥5 亿且占比≥50%)、操纵市场及涉及国家安全等领域重大违法行为,直接退市。
(参考《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截至2024年4月)
依法维权 防范风险
在退市过程中,投资者若因遭遇虚假陈述、违规担保、资金占用、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而遭受损失的,应积极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来看,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单独诉讼:投资者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需收集好如交易记录、公司公告、往来函件等证据,用以证明自身损失与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对于损失金额较大、情况相对单一的投资者而言,能精准主张自身权益。
特别代表人诉讼:投资者可借助投资者保护机构的力量,由其代表众多投资者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投资者只需在符合条件时进行权利登记,后续诉讼流程由专业机构主导,有效降低个人维权成本与难度。
行政调解:投资者可向证券监管部门申请行政调解,监管部门会介入协调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赔偿纠纷。
举报维权:
先行赔付:先行赔付是指在上市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投资者受损后,相关责任主体在证监会推动下,主动设立专项基金,在法律责任尚未最终认定前,先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同时,在日常投资过程中,投资者查看财报,可重点关注 “扣非净利润” 与 “经营活动现金流”,警惕 “ST 股” 重组炒作陷阱,对成交量长期低迷、股价持续低于面值的公司多加留意。牢记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时效为自揭露日起 3 年,及时留存证据。
精准掌握退市规则,熟悉维权法律途径,投资者便能有效避险、维护权益。监管部门持续强化退市机制,投资者提升风险意识与法律素养,共同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