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沃科技,证券代码:002564)发布公告,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4月15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天沃”变更为“天沃科技”。
案情回溯,2023年12月27日晚,天沃科技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天沃科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天沃科技控股子公司中机电力在 37 个新能源电力工程承包项目的收入确认上存在不实,通过制作虚假的产值确认单虚构或调整项目完工进度,调节项目收入和利润,导致 2017 年至 2021 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天沃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三、天沃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四、天沃科技未及时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偿多少以法院认定为准。
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