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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4月30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告》。锦州港再次因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面临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证监会认定锦州港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一)锦州港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披露其《2024年半年度报告》,直至2024年10月31日收盘后,锦州港才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2022年至2024年,锦州港通过虚假贸易业务及跨期确认港口包干作业费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累计虚增利润11956.98万元,致使其《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锦州港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2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鉴于锦州港的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拟决定给予锦州港责令改正、警告和2000万元的罚款。

此前,锦州港曾因其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罚款800万元。

  索赔相关:

(1)2019-04-17到2023-11-10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3-11-11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

(2)2022-1-1到2024-11-01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4-11-02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

  参加股票索赔的股民需准备一下材料;

1、股票交易对账单(如对账单上未显示完整的身份证号码,需另外打印股东信息表;对账期间从第一次买入至完全卖出(或打印对账单之日)

  2、身份证复印件

(本文由北网上公开集团、索菱股份、中润资源、延安必康、大东南、联建光电等数十家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锦州港再收证监会罚单,股民索赔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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