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0210145176)表示,目前距离索赔时效届满只剩十个月,后续股民仍可依法索赔。

案情回溯,2024年3月27日晚,威孚高科发布《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显示,江苏证监局查明,威孚高科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未准确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对“平台贸易”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导致所披露的2022年度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二、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三、未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亿元,较2021年度下滑95.39%,但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4月12日晚,威孚高科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无锡威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到公安机关立案通知暨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最高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1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威孚高科索赔时效剩十个月 后续股民仍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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