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5月23日讯,证监会网站今日公布三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裁谷晓嘉,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田汉及建水泰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夏德全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进行了处罚。
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信披违法 田汉等被罚没近2.3亿元
证监会对田汉等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田汉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田汉、京汉控股、建水泰融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奥园美谷”
京汉控股、建水泰融已披露为一致行动人;田汉为京汉控股的控股股东,且为京汉控股、建水泰融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十二项的规定,田汉与京汉控股、建水泰融是一致行动人。
2021年2月22日至5月12日,京汉控股通过他人账户集中竞价交易合计转让“奥园美谷”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6%,其中,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比例0.66%,无违法所得。
2021年5月26日至7月2日,田汉通过他人账户、建水泰融通过其相关证券账户集中竞价交易合计转让“奥园美谷”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3%。其中,田汉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比例1.69%,违法所得192560930.17元;建水泰融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比例0.04%,违法所得2983.94元。
二、田汉、京汉控股信息披露违法,导
田汉通过他人账户持有“奥园美谷”期间,未如实向上市公司报告其实际持股和一致行动关系情况;京汉控股通过他人账户持有“奥园美谷”期间,未如实向上市公司报告实
2021年2月22日至6月3日,田汉、京汉控股通过他人账户,合计转让“奥园美谷”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44%,田汉、京汉控股上述股权变动情况未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综合上述两项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对田汉合计没收违法所得192560930.17元,并处以22500000元罚款;对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处以8000000元罚款;对建水泰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2983.94元,并处以500000元罚款。
延安必康财务造假 公司时任董事长被处以500万元罚款
证监会对延安必康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延安必康时任董事长、总裁谷晓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延安必康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通过虚构采购、销售业务,虚构资金循环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经查,前述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情况
期内。
以如实披露。
证监会认为,谷晓嘉作为延安必康时任董事长,参与、实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并起主要作用,情节较为严重。证监会决定对谷晓嘉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此外,对谷晓嘉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夏德全操纵股票被罚没近5600万
证监会对夏德全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夏德全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涉案期间,夏德全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操纵多只股票,盈利金额合计27978668.43元。夏德全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证监会决定,没收夏德全违法所得27978668.43元,并处以27978668.43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