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3 日,ST 岭南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据公告,ST 岭南(以下简称 ” 公司 ” 或 ” 被告 “)近日收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原告 “)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原告是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是乌鲁木齐市岭秀匠心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ST 岭南、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城市管理局(原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政市容管理局)。
诉讼请求为:1、判令三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8224.76 万元。2、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1777.71 万元(按本金 8224.76 万元,年利率 3.7% 自 2019 年 9 月 28 日暂计算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之后的利息按照本金 8224.76 万元,同期 LPR 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3、判令原告对案涉工程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诉讼事实:水磨沟区 2018 年首府 ” 靓化工程 ” 街区整治项目系 PPP 项目,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城市管理局系案涉项目实际业主。
2018 年 6 月 1 日,原告与公司签订《水磨沟区 2018 年首府 ” 靓化工程 ” 街区整治项目施工合同》,约定公司接受水磨沟区市政市容局的委托将水磨沟区乌鲁木齐市西虹宾馆一新兴街路口外墙装饰装修工程交给原告施工,合同暂定金额 3000 万元。2018 年 9 月 29 日,公司出资设立的乌鲁木齐市岭秀匠心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岭秀匠心公司 “)与原告签订《水磨沟区 2018 年首府 ” 靓化工程 ” 街区整治项目施工合同》,约定岭秀匠心公司接受水磨沟区市政市容局的委托将案涉项目西虹宾馆 – 爱德华医院外立面整改翻新等工程交给原告施工,合同暂定金额 6654.47 万元。双方约定进度款按照当月完成工程量的 70% 支付,竣工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5%,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公司及岭秀匠心公司向原告支付部分工程款,但未按约定时间结算支付工程款。2023 年 10 月 10 日,水磨沟区市政市容局与原告完成结算定案,至今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 8224.76 万元未支付。
ST 岭南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4 月 29 日,ST 岭南发布关于公司自查发现原实控人占用并已归还部分公司资金的提示性公告。
经自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联席董事长兼总裁尹洪卫存在期间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洪卫剩余未归还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 1.4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3.37%。
值得一提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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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显示,ST 岭南参与招投标项目 1702 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 62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