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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正式上线

信用预警—惩戒—修复机制

“如果法院没有提前给我们发出预警告知,真的被列入失信名单,对我们来说很难再坚持经营下去了。”

近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企业发出首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预警告知书》,对拟纳入失信名单企业提前发出预警,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给予被执行人申辩机会并督促其采取积极措施化解纠纷,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兑现胜诉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信用污点”对被执行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向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提供新的财产线索,申请恢复执行程序,同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经调查核实,该企业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状况正常,现确有资产可抵偿欠付货款,此时该企业虽然符合纳入失信名单条件,但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将对该公司融资渠道、招标投标及行政审批等生产经营各个方面带来不利影响。

“企业因短期资金链断裂导致履约困难,希望法院能够给我们主动履行义务的时间。”收到预警告知书后,法定代表人王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双方在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经多轮协商,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以物抵债20万元,本案执行完毕。

企业信用作为现代商业活动的核心要素,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社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断完善,企业的知信、守信、用信意识不断增强,为“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企业给予重获新生的机会,是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应有之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最高院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相关工作要求,今年5月,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建立被执行企业失信惩戒预警及信用修复机制的工作方案(试行)》,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旨在通过失信惩戒预警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执行惩戒措施对被执行主体造成影响,充分发挥信用惩戒措施的威慑力,同时畅通失信企业信用修复通道,对满足条件的企业及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

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失信预警告知书,在充分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了对被执行企业的不利影响,为“诚信企业”提供造血重生的机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优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标题:《构建信用预警—惩戒—修复机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构建信用预警—惩戒—修复机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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