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股份(603003)披露《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公司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5〕11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龙宇股份(603003)股票索赔案持续进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继续报名参与索赔。
案情回溯
龙宇股份(603003)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龙宇股份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导致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受损投资者依法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龙宇公司赔偿投资损失。据龙宇股份(603003)披露的年报显示,法院正在审理共计31件涉诉案件,目前所涉标的金额总计约为8,493,815.92元,该系列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此外,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金洲慈航、中天能源、华鼎股份、宜华健康、上实发展、广州浪奇、超讯通信、宏达新材、每日互动、中泰化学、金圆股份、金通灵、卓锦股份、扬子新材、苏大维格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