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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最新的进展信息,已有部分投资者就天沃科技002564违披提出的索赔案,达成调解。

2025年1月6日,中国证监会披露对为上市公司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天沃科技)提供审计服务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的行政处罚。

中国证监会认为,众华所作为天沃科技2017年至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决定对众华所责令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7,877,358.50元,并处以11,816,037.75元罚款。

2024年4月27日,天沃科技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截至 2024 年 4 月 26日,就中小股东诉讼索赔事项,公司已收到法院发出的中小股东诉讼索赔通知 105 起,涉案金额共计 1,377.99 万元。

2023年12月28日,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天沃科技)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年4月28日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告知书》。

经查明,天沃科技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是天沃科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天沃科技控股子公司中机电力在37个新能源电力工程承包项目的收入确认上存在不实,通过制作虚假的产值确认单虚构或调整项目完工进度,调节项目收入和利润,导致2017年至2021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是天沃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其他关联交易。

新能源项目供应商进行间接资金往来。

技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65,531.11万元。

在其他关联交易方面。2021年,天沃科技的关联方上海立昕与济源泰新风力公司等签署《意向收购协议》,同时与前述公司及中机电力签署《债务偿还协议》。协议约定,上海立昕支付的收购“诚意金”将直接偿还相关项目公司对中机电力的应付款。上海立昕实际支付“诚意金”83,125.68万元。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天沃科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

三是天沃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18年5月,天沃科技非公开发行1.47亿股,募集资金10.71亿元。2019年8月,天沃科技将1.6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筹资金为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运营建设所提供的借款。天沃科技未按规定予以披露。

四是天沃科技未及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直至2023年6月28日,天沃科技才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同时对其他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罚。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3年4月28日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鉴于目前已有部分达成调解,其他股民获赔概率或有所提高。

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审计机构被罚,若投资者在获得胜诉的前提下,有利于增加获赔到账的概率。

公开资料显示,天沃科技主营业务是能源工程服务业务、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国防建设业务。

具体的流程如下: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投资者索赔天沃科技002564违披案进展,已有部分达成调解,其他受损股民可加入索赔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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