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求职者不配合背调无法入职要求赔偿法院:被告未违反诚信原则,驳回起诉

本报讯 用工实践中,用人单位通常要求求职者入职时提供前单位的离职证明并配合进行背景调查,以确定求职者的劳动关系状态,增进对其工作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的了解,规避劳动用工风险。如果公司发出offer后,劳动者既未提供离职证明,又不配合背景调查,公司是否能取消录用?近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3年9月20用于背景调查,通过后即可入职。

2023年10月1日,杨某询问某科技公司自己国庆假期后是否可以入职,公司人事专员回复称没有走背景调查流程,无法签订劳动合同。

杨某认为,某科技公司未明确告知背景调查情况会影响入职,自己同时还拒绝了其他公司的offer,某科技公司取消录用的行为给其造成机会成本的损失,违反诚信原则、构成缔约过失,要求公司赔偿损失1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首先,公司录用通知书上明确要求入职时提交离职证明,目的在于保证劳动者入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避免用工风险。杨某在求职时未告知公司其仍处于在职状态,没有规定劳动者在离职后才可以继续求职,但杨某在收到录用通知并决定入职后,应当立即与前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而杨某仅告知某科技公司无法提供离职证明,并未立即办理离职,因此,无法提供离职证明的责任在于原告杨某。

法院认为,综上所述,杨某在与其他单位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向被告某科技公司求职,被录用后既未披露劳动关系状态,亦未配合背景调查,无法满足某科技公司的入职条件。杨某入职失败的原因在于其自身,某科技公司并未违反诚信原则。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杨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康嘉倩)

  【法官说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如实说明。本案通过裁判,明晰了“违背诚信原则”在劳动合同缔约阶段的认定标准,维护用人单位依法审查的权利,向劳动者传递“诚信求职”的信号。

用人单位招聘时,通常会要求劳动者提供前单位的离职证明、配合进行背景调查,以确认劳动者可以合法入职,提高招聘质量和效率。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应当履行诚实守信的义务,如实告知劳动关系状态、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尊重新单位的招聘程序和要求,避免因隐瞒真实情况、拖延离职手续等引发法律风险,导致权益受损。(康嘉倩)

  来源:人民法院报


求职者不配合背调无法入职要求赔偿法院:被告未违反诚信原则,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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