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日,元成股份(603388)披露公告称,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立案。
此前,元成股份(603388)于2024年2月6经营性资金往来;在2017年度至2022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完整披露关联方;未完整披露与赛石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交易;资金支付、供应商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挽回损失。根据锦盛新材(300849)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1月30日之间买入元成股份(603388)股票,并且在2024年1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准备资料报名索赔。(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
元成股份(603388)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6,011,457.28元,同比增长25.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22,612.11元,同比减少12.76%。
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此外,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恒宝股份、澄星股份、中公教育、国投中鲁、腾邦国际、梦洁股份、大连热电、龙净环保、合众思壮、天娱数科、金花股份、奥瑞德、安控科技、吉药控股、华仪电气、华控赛格、冠农股份、梦洁股份、星星科技、华闻集团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