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济药业(000952)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于7月2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至此,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湖北证监局调查完毕,并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湖北证监局查明,2022年1月至9月,广济药业子公司济康医药在与部分客户开展经销业务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未拥有对商品的控制权,从事交易时身份为代理人,应当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对案涉经销业务,济康医药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广济药业2022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报告分别多计营业收入4560.16万元、86.00万元和20.04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5.49%、26.68%和20.49%。

2023年4月,广济药业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2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作出差错更正。

湖北证监局认为广济药业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亦存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湖北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予以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阮澍、时任财务总监胡明峰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

”(: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广济药业因子公司收入确认违规收“预罚单” 受损投资者或有索赔诉讼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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