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鸽子赔钱?这回上市公司高管可栽了!*

上海金融法院判了个案子,这可是全国头一回!啥事儿呢?就是一家叫金某泰的上市公司,他们俩高管,一个叫袁某,一个叫罗某,之前拍着胸脯说要在六个月内花至少3个亿增持自家公司股票。结果呢?时间到了,钱没到位,承诺没兑现。后来延期了好几次,最后还是没买。这下可好,股价没涨,还跌了,有些投资者不乐意了,一纸诉状把公司和这俩高管都告了。法院判下来,说这俩高管当初压根就没准备好钱,也没真打算买,纯粹是“忽悠式增持”,误导了市场和投资者。所以,他们得赔钱,而且赔了!

当初说得多好听,又是增持又是几亿,搞得跟“救世主”一样,让那些想跟着“发财”的股民赶紧买股票。结果呢?钱呢?计划呢?全没了!这跟“画大饼”有啥区别?就跟你说好请我吃大餐,结果到了饭点告诉我“哎呀,我忘了带钱”,这谁受得了?这俩人,简直就是资本市场上的“老赖”!

他们当初这么做,根本目的恐怕就是想通过这种虚假承诺,短期内提振股价,然后高位套现走人。你想想,他们要是真有3个亿要增持,还会等到最后期限,还会搞两次延期?这明显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这起判决会成为一种‘警示效应’。以后上市公司董监高再想随便开‘空头支票’,得掂量掂量了。毕竟,一旦被认定是虚假陈述,不仅要赔钱,还要面临监管处罚和声誉损失。这种‘成本’会让他们更谨慎。

这开了个好头,证明‘小散’也能告赢‘大老虎’。未来,我们可能会看到更多类似案件的调解或判决。这对整个市场生态是个改变,会逼着上市公司和董监高更规范运作。就像‘狼来了’的故事,喊多了,狼真可能来了,而且这次狼是真要咬人的。

这起案子就像给资本市场打了一针“清醒剂”。董监高们的承诺,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口头禅”,那是得算数的“军令状”。这次判赔,既是对受害投资者的安慰,也是对所有市场参与者的提醒:诚信是金,忽悠必翻车!


首例!两股民收到近80万元赔款!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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