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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9日晚,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惠伦晶体,证券代码:300460)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的公告》。

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二、惠伦晶体虚增成本费用、虚增收入,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2022年,惠伦晶体存在虚构采购业务、虚构销售业务以及未按实际情况确认收入等情形,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5,489,938.60元、62,333,644.39 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15.79%;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8,445,707.65 元、2022 年虚减利润1,408,939.34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0.91%。

  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惠伦晶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23日至2025年4月24日期间买入惠伦晶体股票,并在2025年4月24日收盘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惠伦晶体维权入口)

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

网上公开200210145176)】


惠伦晶体被处罚预告 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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