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网上炒股获利骗局转账,收款方竟是同样遭受诈骗、银行卡号被骗子盗用的陌生人,这笔钱能要求返还吗?一起来看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的这起案件:
案情简介
2024年11月底,原告侯某为获取股票收益,向被告周某名下的银行卡号转账2万元,后发现没有获得收益,周某并不具备股票指导资质和股票交易资格,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周某返还其款项。
被告周某辩称其通过社交平台结识了一网友,在该网友的指导下在某网络平台注册了账网络平台上泄露的银行卡号接收侯某所转款项,自己对于侯某向其银行卡转账并不知情,不应返还侯某的2万元。
法院审理
2024年11月底,原告侯某为获取股票收益,向被告周某名下的银行卡号转账2万元,后发现没有获得收益,周某并不具备股票指导资质和股票交易资格,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周某返还其款项。
被告周某辩称其通过社交平台结识了一网友,在该网友的指导下在某网络平台注册了账号并绑定银行卡账户,用于操作买卖股票赚钱。在己对于侯某向其银行卡转账并不知情,不应返还侯某的2万元。
法官说法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连环电信诈骗纠纷,给广大群众敲响了反诈警钟:一是切勿轻信网上各类“高收益炒股”“内部操盘”等获利骗局,此类宣传多为诈骗诱饵,一旦被要求向陌生账户转账,务必提高警惕,避免财产受损。二是个人金融账户信息绝不可随意泄露,切勿在非正规平台绑定银行卡或随意出借、出售自身银行卡,否则可能被诈骗分子盗用作为赃款接收工具,即便自身也是诈骗受害者,但无合法根据占有他人转账款项,仍构成不当得利,需承担返还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来源:天平阳光客户端
作者:廖丽萍
编辑:江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