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然而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兴源环境,300266)长达七年的财务造假行为,却严重践踏了市场规则,让无数信赖公司公告的股民沦为“接盘侠”,遭受了沉重的投资损失。如今,监管处罚落地,受损投资者可依法发起索赔。

2024年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正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兴源环境的违法事实被彻底查清并坐实。经查明,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2016年、2017年的多个PPP项目中通过虚增收入及成本的方式,导致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连续七期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更是高达2.6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636.86万元,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也因此失真,形成了长期、系统性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中院就兴源环境股民索赔案作出的一审示范判决,明确认定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的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判决兴源环境需向受损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索赔案件持续进行中,依据判决结果,提醒符合于2017年5月18日到2023年7月12日期间购买兴源环境(300266)股票,并于2023年7月12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


兴源环境(300266)索赔持续进行中,股民已有胜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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