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3日,ST福能(福能东方300173)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佛山控股集团承诺自前次自愿承诺不减持期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6年12月8日)到期后12个月不减持,即自2026年12月9日起至2027年12月8日止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所持有的股份,上述承诺期间内该部分股份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在上述承诺期间,若佛山控股集团违反承诺,则因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2021年4月14日(含)至2024年12月6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4年
此前,福能东方公告披露,公司诉春兴精工合同纠纷一案,春兴精工表示愿意支付部分本金,并同意后续支付剩余款项,已撤诉结案。春兴精工已支付的800万元(尚欠福能东方本金 1,600 万元、相应利息及违约金)将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正面影响。
2025年前三季,福能东方实现营收5.312亿元,同比增长11.78%;归属净利润亏损1991万元,同比由盈转亏;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271元。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文章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