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开消息了解,关于投资者诉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期退,000996)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传来新消息:法院已下达一审判决书,中国中期(中期退,000996)需赔偿投资者损失,判决尚未生效。

案情回顾:在2023年9月28日,中国中期(中期退,000996)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的警示函〔2023〕211号。北京监管局认定,中国中期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9.91万元,公司业绩发生亏损,但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违反了相关规定,予以警示。

在2024年1月2日,中国中期(中期退,000996)再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中期集团有限公司、田宏莉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3号。经查,公司未在2022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亦未在2023年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违法了相关法律规定。

在2025年10月13日,中国中期(中期退,000996)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于10月11日立案调查。

案件调查仍在进行当中,但投资者索赔诉讼已有进展。依据法院判决结果,中国中期(中期退,000996)的索赔条件为: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5月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于2023年5月5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中国中期(000996)股民一审胜诉,索赔继续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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